有時候,我甚至覺得自己寧願把事情告訴部落格,也不想講給別人聽。
那天跟某人在數數,統計著某某時期被幾個人告白過的這種事,想不到那時候我完全忘了某個帶給我不小的困擾的人,過沒幾日,又突然驚覺「對啊(左手握拳拍右手掌心),還有那麼樣的一個人。」
想起來讓我好生痛苦,內心會有一把火,罵髒話也無法消解這口氣。
我很想問:「為什麼被你喜歡就一定非得跟你在一起?」就算我是你第一個喜歡上的人,那也不代表我就要跟你交往,你只想著自己的願望就硬逼著我要在一起,你有沒有想過本大小姐想不想啊,話說你真的是喜歡我這人還是喜歡你自己,如果真的喜歡我,至少還會考慮一下我的意願為我想吧。而在我眼裡,你只想著自己想的,你是喜歡自己。

在此,我要特別叮嚀,不要去幫你喜歡的人設想他有多喜歡你,喜歡到他一定只有想跟你在一起這個想法。






其實我在你心中只是一個幻覺而已。(附註,就像有些人在我清醒過後發現一切不過是幻覺,我喜歡的是我自己不是他們。)我不知道這輩子你會不會了解這件事,但至少上面的叮嚀記得要做到,可以幫助你減去泰半以上的傷心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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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蘭小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