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第一次在部落格放齊藤和義的歌,那次推薦的是家政婦三田的主題曲,這次跟上次一樣,都是連歌詞也不知道在唱什麼卻已深深著迷,緩慢而深刻。

並且順道置入「不完美情人」,然後默默期待發現長澤就坐在我隔壁一起看電影,雖然說機率簡直就是負的,即使她坐在隔壁我可能還是發現不了吧,所以反而又改成希望從未擦身而過,至少不會對沒發現的自己生氣。分析了一下自己原來是連曾經擁有都不願意的人,好像也不是,經過喜歡的人來過的地方,也會想著自己可能走在他曾經走過的路上,小小的開心了起來。如果真的碰到自己喜歡的明星,也許我會變成stalker也不一定,可是好像又會考慮是否應該去打擾她,理智會更偏向希望讓她可以擁有自己的時間。

其實我心中真正的想望是可以跟真的愛的明星變成好朋友,雖然碰觸到了真實的她們也許會失望也不一定,像是上次看過的「我們只有1」,主角也是因緣際會進到了喜歡的演員的服裝間,卻發現演員的婚姻生活不如在電視上看到的那樣濃情蜜意,簡單的說根本是一團糟,當場都可能鬧到簽下離婚證書,發現這還不打緊,那演員還問了主角的朋友要大麻來三個人一起抽了。即使主角根本不嗑藥,但在愛的明星之前,原則這東西還有存在的必要嗎,自我應該會最先消失吧。

有一陣子,我覺得人生好似也沒有看小說的必要,寫完上面這段,小感慨地覺得即使看小說的時候只是跟著流程跑,沒過兩天就忘了大半劇情,還是會有東西留下來。

原本想說人有分兩種,分成願不願意為愛的明星(愛人)改變自我的人,再想一下,應該說人都是一樣的,只是對明星(愛人)的愛有沒有超越了一個願意讓自我消失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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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蘭小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