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我媽來臺北 今天又再度挑起別人怎麼想的爭端
重點就是我表妹原想穿短褲出門
被我媽看到之後
『不要穿短褲啦 寒流來耶 而且大家都穿長褲 人家會覺得你是不是起笑』
關於寒流來要穿長褲這點我是認同的 但加上後面那一段
我實在無法坐視不管
第一 為何大家穿長褲就要穿長褲 別人穿是他家的事 我穿什麼也是我自己的事啊
再加上本人天生小反骨 就是不喜歡跟別人一樣 不大會因為要跟別人一樣而去做某件事
第二 人家管我有沒有起笑幹嘛 我只能說會怕別人覺得自己是不是起笑的人
一定是因為他自己本身會覺得別人起笑啊 這不是一種反射心理嗎

但即使講了這些我媽完全聽不進去 如同這十幾年吵過的每一次 至今我已無心爭吵

然後他還趁勝追擊的談到了 像我這樣都不管別人的想法 無法讓自己進步
因為她非常崇尚被人看不起之後奮發圖強的那種人的人生
偏偏我悟出的道理是 那些看不起別人的人根本人格有問題
誰准你們可以看不起哪個人呢 我們又何必為了看不起自己的人做事呢
要說為了誰 出發點也應該是為了我自己而不是那些會看不起人的人

總之一個想法的出發點對我來說也是非常之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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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蘭小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